元朝时期则一改前代的地方官制推行 | 元代的地方制度
1. 元代的地方官制
宋代没有行省制度。
北宋中央政府分为政事、军事和财政三个互不统属的平行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握。宰相只是负责全国行政事务,军事归枢密使负责,专掌军事政令和调动部队,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气,分别由皇帝直接控制。财政归三司负责,包括盐铁、度支、户部。
北宋的地方行政分为州(府、军、监)和县两级,各州的长官(知州)由朝廷直接派文人京官充任。
南宋基本上沿袭北宋的官制。
2. 元代地方官制示意图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地方官制,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
而明朝的三司分别是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分别掌管民政、财政、刑狱和军事。目的是加强君主的权利。……………….
3. 元朝时期则一改前代的地方官制推行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书省 中书令(一人) 左、右丞相(各一人) 正一品 平章政事(四人) 从一品 左、右丞(各一人) 正二品 参知政事(二人) 从二品 参议中书省事(四人) 正四品 左、右司郎中(各二人) 正五品 员外郎(各二人) 正六品 都事(各二人) 正七品 六部尚书 正三品 侍郎 正四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枢密院 枢密使 从一品 枢密副史 从二品 枢密院判 正五品 枢密知院 从一品 御史台(内台) 御史大夫 从一品 御史中丞 正二品 侍御史 从二品 治书侍御史 从二品 宣政院宣政院使 从一品 同知 正二品 副使 从二品 行中书省(地方) 丞相 从一品 平章 从一品 左、右丞 正二品 参知政事 从二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都事 从七品 宣慰司(地方) 宣慰使 从二品 同知 从三品 副使 正四品 路万户府 达鲁花赤 正三品 万户 正三品 总管府副万户 从三品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总管 正三品 府(散府) 达鲁花赤 正四品 知府(或府尹) 正四品 州 达鲁花赤 从四品 知州(州尹) 从四品 正六品 同知 正六品 县 达鲁花赤 从六品 知县(或尹) 从六品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尉 正八品 典史 不入品
4. 元代的地方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的行省制度建立于元代,与秦汉、魏晋南北朝的郡、县制、州、郡、县制和唐宋的道,路制比较,行省制又是一种新的制度,相沿至明清,并至今不衰。
行中书省本是元世祖忽必烈汗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而设立的,但在统一后,这些行中书省相沿不变,成为与元朝相始终的高级地方行政机关。我国的省级地方行政由此开始。明朝建立以后,起初,在地方建制上仍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度。除首都南京直辖外(称南直隶),设北平、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共12个行省。洪武九年(1376)6月,改称承宣布政使司。其管辖区大致和元行省相仿,故一般仍习惯称行省。清初,地方制度仍袭明代的承宣布政使司,取消都指挥使司。清世祖实行1个直隶和14个承宣布政使司的地方行政体制。清圣祖初年,直隶和承宣布政使司一律改为行省(简称省)~
5. 元代地方官制是几级
元朝的武官等级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特色,以管领军队多少区分军官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是万户、副万户、千户、百户。其中千户又分为上中下三等,百户分为上下两等。
以后侍卫亲军军官大多有禄米,各地军官则只有俸禄。 进入元朝之后,民官不再持有符牌,只有军官才能佩符牌。牌与符是一回事,分为虎 头金牌。
6. 元代的地方官制是什么
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统治者为蒙古孛儿只斤氏。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从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权始为162年,从忽必烈定国号元开始历时98年。元朝退出中原后的北元政权一直持续到1402年。
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金朝等政权。蒙哥汗去世后,引发了阿里不哥与忽必烈的汗位之争,促使大蒙古国分裂。1260年忽必烈即位称帝,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定都大都。1279年,彻底灭亡南宋流亡政权,结束了自唐末以来长期的混乱局面。之后元朝持续对外扩张,进攻日本、缅甸、越南、爪哇等,但均遭失败。元朝中期皇位继承紊乱、政变频繁,政治始终未上正轨,而且汉化迟滞,发展不前。后期政治腐败,权臣干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随后北伐驱逐元廷攻占大都。此后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夺政权建立鞑靼,北元灭亡。
元朝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疆域超越历代。元朝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保留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
元朝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较繁荣。元朝时与各国外交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在文化方面,期间出现了元曲等文化形式,更接近世俗化。
7. 元代国家制度
元朝的思想上是兼收并用的,他们对各种思想几乎一视同仁,都加以承认与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
早在1234年赵复被俘到北方后,他就在燕京设立太极书院,讲授程朱理学,培养出一批理学家,使得理学得以北传元朝时,元帝尊重儒学,册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并且推崇理学为官学。
元仁宗初年恢复科举,史称延祐复科,在《明经》、《经疑》和《经义》的考试都规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释,影响后来明朝的科举考试皆采用朱熹注释。
理学在元朝还有一些变化,南宋时期即有调和程朱理学的朱熹与心学的陆九龄等两家学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学家大多舍弃两派其短而综汇所长,最后“合会朱陆”成为元代理学的重要特点。当代有名的理学家有黄震、许衡与刘因与调和朱陆学的吴澄、郑玉与赵偕,其中许衡、刘因与吴澄被誉称为元代理学三大家。朱学的后继者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其道德蒙昧主义的特征日趋明显。从而把注意力由学问思变的道问学转向对道德实践的尊德性的重视,这也促成朱、陆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学的发展,也为明朝朱学与阳明心学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开端。
由于元朝由蒙古人所统治,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与抵抗派。合作一派是华北儒者如耶律楚材、杨奂、郝经与许衡等人。他们主张与蒙古统治者和平共存,认为华、夷并非固定不变,如果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如果蒙古统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们提倡安定社会,保护百姓,将中华的典章制度带进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遗民的儒者如谢访、郑思肖、王应麟、胡三省、邓牧、马端临等人。他们缅怀南宋故国,坚持民族气节。为了消极抵抗元廷,采取隐遁乡里,终生不愿意出仕的方式。并且以着述书籍为业,将思想化为书中主旨。到元朝后期,由于元仁宗实行延祐复科,恢复科举,及第者都感谢天子的恩宠,纷纷愿意为元廷解忧。元朝后期国势大墬,政治腐败、财政困难,使得当时士大夫如赵天麟、郑介夫、张养皓与刘基等人纷纷提出各种政治主张,或从弊端中总结经验教训。他们大多提倡勤政爱民、廉洁公正、任用贤才等措施。元末民变的爆发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镇压农民起义。
8. 元朝地方官制度是什么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行中书省,元朝(中统、至元年间)开始实施的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或“省”。元代从至治(1321-1323年)到至正(1341-1369年)。元朝全国四级地方行政制中,首都所在的腹里地区(今河北、山东、山西及河南,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吐蕃由宣政院管辖。“行中书省”在当时主要作为军事管理,掌管所辖省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政事务。
9. 元代的地方官制有哪些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书省 中书令(一人)
左、右丞相(各一人) 正一品
平章政事(四人) 从一品
左、右丞(各一人) 正二品
参知政事(二人) 从二品
参议中书省事(四人) 正四品
左、右司郎中(各二人) 正五品
员外郎(各二人) 正六品
都事(各二人) 正七品
六部尚书 正三品
侍郎 正四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枢密院 枢密使 从一品
枢密副史 从二品
枢密院判 正五品
枢密知院 从一品
御史台(内台) 御史大夫 从一品
御史中丞 正二品
侍御史 从二品
治书侍御史 从二品
宣政院宣政院使 从一品
同知 正二品
副使 从二品
行中书省(地方) 丞相 从一品
平章 从一品
左、右丞 正二品
参知政事 从二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都事 从七品
宣慰司(地方) 宣慰使 从二品
同知 从三品
副使 正四品
路
万户府 达鲁花赤 正三品
万户 正三品
总管府副万户 从三品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总管 正三品
府
(散府) 达鲁花赤 正四品
知府(或府尹) 正四品
州
达鲁花赤 从四品
知州(州尹) 从四品 正六品
同知 正六品
县
达鲁花赤 从六品
知县(或尹) 从六品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尉 正八品
典史 不入品
10. 元朝的地方官制
元朝实行的是行省制,不是分封制。
1、原因
1)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导致权利的分散国家动乱、宋朝时期彻掉所有武官官职全部由文官担任又太过绝对。总结历史经验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2)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元朝时期我国疆域空前辽阔,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使大权收归中央。权利不分割,维护国家平稳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进而更好地对国家进行控制管理。
2、特点
1)行省的双重性,既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有利于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2)行省制度既有利于中央收集,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达到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
3)行省的领导体制是一署多员与长官节制相结合,有利于官员的相互制约,也即可以说是实行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相结合的领导方式;
4)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较成功地解决了地方势力坐大的积习。
11. 宋代的地方官制是什么
“都统制”是宋朝的官名,北宋时军队出战的时候朝廷会在将领之中选拔一人来管理军队,名曰都统制。其实都统制并非官名,而是临时性的一个职务,战争结束后便归本职。
宋高宗时期设立御营司,让朝中大臣来管理军队,这个时候才算正式的官名。后来都统制设置太多了,朝廷又进行了收权,官职高的为御前都统制。